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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学科特区实施办法

文章发布时间:2019-03-05     发布者:sjcdx     阅读:55

2018926日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办学实力,增强办学特色,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全面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特修订学科特区实施办法。

学科特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为战略,围绕我校新经管建设方向,以凝方向、聚队伍、筑平台为原则,以特区方向、特区团队、特区平台为依托,实行倾斜滚动发展。

第二条  学科特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学科特区政策形成学校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和优势的学科群,以此带动学科整体实力的提升。具体目标是三到五年内,有二至三个特色学科或特色学科方向在全国财经类院校中达到领先水平;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三个学科门类整体学科实力具有显著优势和特色;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四个一级学科达到或超过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依据学校的历史积淀、传统特色和优势、学科现有实力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并按学科方向的凝练、团队的稳定和相应的学科平台,将学科特区设为A区、B区和C区。

第四条  学科特区—A区,是学校特色学科区,应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应具备雄厚的科研实力和较强的社会服务能力,原则上按取得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如国家重点学科、省部级智库、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等)资格予以认定。

学科特区—B区,是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区,应体现学校的学科实力和水平,是学校提升学科层次和扩大学科影响的优势学科区,原则上在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中按学科方向产生,由各二级学科点按特色方向、学科团队、学科平台申报。

学科特区—C区,是学校重点培育学科、重要的支撑学科、蓄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原则上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按学科方向、学科团队申报。

第五条  学科特区中的学科方向是指从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中凝练出来的特色方向,既能体现学科的前沿,又具有广阔的学科前景,既能满足社会、行业、地方的重大需求,又能符合学校的长远发展,能代表本学科的实力和水平,一般应有高质量的成果支撑和稳定的学科团队。

第六条  学科特区中的学科团队是指围绕学科方向由学科带头人、核心成员所组成的学科团队,团队成员的科研成果应具有高度相关性,可以在学校范围内自由组合,学科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第七条  学科特区中的学科平台是指围绕学科方向提供给学科团队教学、科研、实践等活动的工作场所,原则上,A区设立实体的处级研究机构,B区和C区设立虚体的研究机构,学校将为各个平台提供专门研究场所。

第八条  学科特区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A区设立专门研究机构,按研究岗位配备专门研究人员;B区和C区实行带头人负责制,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均为兼职。学科特区的带头人、团队核心成员可以按每年不少于半年的时间从事科研工作,其教学工作量不足时,可用科研工作量抵扣教学工作量。

第九条  除A区外,学科特区实行申报制,根据相应学科特区设定的最低条件,由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产生,原则上,一个一级学科不超过四个B区、四个C区,若一个学科达到条件者超过上限时,按学科团队成果排序产生。评选产生后,由特区负责人提交特区研究计划和绩效分配方案,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后,即可立项。

第十条  学科特区实行目标考核,滚动发展。学科特区建设周期为四年,实行期中考核。A区由学校组织考核,B区由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评议考核,C区由校内专家评议考核,具体考核标准由校学科建设办公室拟定。周期考核结束后,完成目标任务的学科特区可重新申报,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学科特区可以申请延长1年,经费不变。五年内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不得继续申报。

第十一条  学科特区实行倾斜政策,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资金支持:设立学科特区专项建设经费,A区建设经费由国家、省部下达的经费为主,适度给予配套,B区建设经费200万元,C区建设经费100万元。按期初30%、期中(期中考核)40%、期末(验收考核)30%分次拨付。

人事支持:学科特区的带头人、团队核心成员在引进、调动、住房、职称评定、工资激励等方面均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政策。特区建设经费可按不超过总额的25%用于间接费用,间接费用用于团队成员的绩效支出。绩效支出安排与团队成员的实际贡献挂钩,绩效支出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绩效支出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各特区制定的绩效分配方案执行。绩效支出进度不得超过到账经费进度。

物资支持:学科特区均安排相应的研究室,学科带头人安排单间工作室,配备相应的办公和研究设备,在图书资料、信息网络、实验室、对外交流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

第十二条  学科特区的日常管理、条款解释权归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其评选、考核及有关规定的细则由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确定。

附件1:学科B区设立的条件、考核的标准和方式

2:学科C区设立的条件、考订的标准和方式


安徽财经大学

2018926

附件1   

学科B区设立的条件、考核的标准和方式

一、学科B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支撑且能反映学科特色的学科方向;

2.学科团队的成员68人;

3.学科带头人应是教授,且在本学科方向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原则上具有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上称号或主持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含1项,以下同);

4.学科团队的科研成果必须与本学科方向高度相关,且近五年内应达到以下条件中的(1)和(2)至(5)中的三项:

1)国家重大项目1项;或国家重点项目2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项;或横向科研经费达100万元(财务处到账经费)。办法中的各级项目均以立项为准。

2)社会科学在SSCIA&HCI、自然科学在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0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篇;或ESI高被引2篇。

3)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以上;或获得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五)1项以上;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五)、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主持人)2项以上。

4)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一等奖1项;或省部级科研奖二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研奖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研奖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研奖三等奖4项;或省级优秀硕士论文2篇。

5)在一类出版社出版科研专著3部。

5.有相应的学科建设平台。

二、学科B区建设期内考核标准

1.学科方向特色鲜明,实力不断增强,举办或承办过2次以上与学科方向相关的全国性学术会议。

2.学科团队保持相对稳定,团队影响力不断扩大,团队成员(包括带头人)至少有两人取得省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人才计划、国家级专家称号),或在本学科省级学术性组织担任副会长或国家级学术性组织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3.学科团队的科研成果必须与学科方向高度相关,且在建设期内达到以下条件中的(1)和(2)~(6)中三项:

1)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或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5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9项;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达150万元(财务处到账经费)。

2)国家级科研项目结项获优秀等级1项;或研究报告获省部级领导批示1项;或国家级成果要报1项。

3)社会科学在SSCIA&HCI、自然科学在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5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篇。

4)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以上;或获得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五)1项以上;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五)、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主持人)1项以上。

5)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一等奖1项;或省部级科研奖二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研奖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研奖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研奖三等奖4项;或省级优秀硕士论文2篇。

6)在一类出版社出版科研专著4部。

三、学科B区考核方式

1.中期考核

校学科建设办公室成立专家考核小组,于建设的第三年初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仅对学科梯队的科研成果进行考核。其考核方式为:

1)核定学科梯队的成员及成果的相关性。

2)按科研项目占40%,科研项目成果影响力、科研论文、教学成果、科研获奖、科研著作等五项中完成最好的任意三项,平均后占60%,单项超额完成按100%计算,确定科研任务的完成率。

3)完成率高于50%(含50%)的为合格,全额拨付期中建设经费。低于20%(含20%)为不合格,低于20%(含20%)大于10%(含10%)者停止拨付后续经费;低于10%者停止拨付后续经费并追回前期拨付经费。两者之间的按相应金额的50%拨付经费。

2.期满考核

期满考核于期满的当月进行,具体考核学科方向的特色、学科梯队的影响力、学科梯队的科研成果。其考核方式为:

1)核定学科特区的相关材料。

2)按学科方向特色占10%、学科梯队影响力占20%、学科梯队教学科研成果占70%,确定期满完成率。

3)完成率等于100%的为合格,全额拨付期末建设经费;低于40%(含40%)为不合格,停止拨付期末经费;两者之间的按相应金额的50%拨付经费,并延期一年,一年后按完成情况拨付剩余经费。


附件2:  

学科C区设立的条件、考核的标准和方式

一、学科C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支撑且能反映学科特色的学科方向;

2.学科团队的核心成员68人组成;

3.学科带头人应是教授,且在本学科方向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原则上具有校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上称号或主持国家级以上科研项目;

4.学科团队的科研成果必须与本学科方向高度相关,且近五年内应达到以下条件中的(1)和(2)至(5)中的三项:

1)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或横向科研经费达50万元(财务处到账经费)。

2)社会科学在SSCIA&HCI、自然科学在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5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篇。

3)获得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以上,或获得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五)1项以上,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五)、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主持人)1项以上。

4)省部级科研奖二等奖1项,或省部级科研奖三等奖2项,或省级优秀硕士论文1篇。

5)在一类出版社出版科研专著2部。

5.有相应的学科建设平台。

二、学科C区建设期内考核标准

1.学科方向特色鲜明,实力不断增强,举办或承办与学科方向相关的全国性学术会议。

2.学科团队保持相对稳定,团队影响力不断扩大,团队成员(包括带头人)至少有1人取得省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人才计划、国家级专家称号),或在本学科省级学术性组织担任副或省级学术性组织担任理事以上职务。

3.学科团队的科研成果必须与学科方向高度相关,且达到以下条件中的(1)和(2)~(6)中三项:

1)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或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达100万元(财务处到账经费)。

2)国家级科研项目结项获优秀等级1项;或研究报告获省部级领导批示1项;或国家《成果要报》1项。

3)社会科学在SSCIA&HCI、自然科学在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0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篇。

4)获得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以上,或获得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五)1项以上,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五)、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主持人)1项以上。

5)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二等奖1项,或省部级科研奖三等奖2项,或省级优秀硕士论文1篇;

6)在一类出版社出版科研专著2部。

三、学科C区考核方式

1.中期考核

学院成立专家考核小组,于建设的第三年初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仅对学科梯队的科研成果进行考核。需将考核结果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其考核方式为:

1)核定学科梯队的成员及成果的相关性。

2)按科研项目占40%,科研项目成果影响力、科研论文、教学成果、科研获奖、科研著作等五项中完成最好的任意三项,平均后占60%,单项超额完成按100%计算,确定科研任务的完成率。

3)完成率高于50%(含50%)的为合格,全额拨付期中建设经费。低于20%(含20%)为不合格,低于20%(含20%)大于10%(含10%)者停止拨付后续经费;低于10%者停止拨付后续经费并追回前期拨付经费。两者之间的按相应金额的50%拨付经费。

2.期满考核

期满考核于期满的当月进行,具体考核学科方向的特色、学科梯队的影响力、学科梯队的科研成果。其考核方式为:

1)核定学科特区的相关材料。

2)按学科方向特色占10%、学科梯队影响力占20%、学科梯队教学科研成果占70%,确定期满完成率。

3)完成率等于100%的为合格,全额拨付期末建设经费;低于40%(含40%)为不合格,停止拨付期末经费;两者之间的按相应金额的50%拨付经费,并延期一年,一年后按完成情况拨付剩余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