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公平、科学开展艺术学院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会议精神,按照学校安排及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将考生和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艺术学院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成立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学校制定的招生录取工作政策,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不得随意调整,确保招生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同时负责组建本学院美术学、广播电视、艺术设计和美术四个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
组长:魏国彬
副组长:许心宏、吴衍发
成员:徐豪、王纲、谭陶、刘伟、李丽、陈永红、陶良格、钟丽华
(二)成立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平公正公开。
组长:闵向阳
副组长:邹荣桂
成员:冷锦章、江华、常斯维、万弋琳
(三)成立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网络技术组,负责指导、调试学院网络环境提供技术保障,确保网络面试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学院同时准备一个钉钉复试备用平台作为应急备用。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学科建立美术学复试群、广播电视复试群、艺术设计复试群、美术复试群,以备复试平台出现故障时能及时与考生沟通联系。学院及时将钉钉复试备用平台使用办法和考生应提前准备的事项告知考生。网络技术组同时负责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全程录像工作。
组长:纪旭
成员:陈国栋、冷锦章、李丽、陶良格、陈永红、钟丽华
录像:陈国栋
成立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专家组,负责研究生复试(面试)工作。
1.美术学组:徐豪、张咏梅、杨蕾、王承、许丹桂、陶良格、冷锦章
组长:徐豪
秘书:陶良格
记录:许丹桂
监督:冷锦章
2.广播电视组:王纲、魏国彬、丁李、纪旭、赵义堃、张黎黎、高莉莉、陈永红、万弋琳
组长:王纲
秘书:陈永红
记录:张黎黎
监督:万弋琳
3.美术组:刘伟、许心宏、杨德忠、王峰、孙丹、钟丽华、常斯维
组长:刘伟
秘书:钟丽华
记录:王峰
监督:常斯维
4.艺术设计组:谭陶、吴衍发、孙丽、丁杰、张亚军、于雪、刘丹、李丽、江华
组长:谭陶
秘书:李丽
记录:刘丹
监督:江华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文件精神,本着将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2020年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作为全校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同时准备钉钉作为应急备用。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面试问答的形式进行考察。
(二)复试时间和信息发布
我院严格按照学校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计划于5月15日(8:30—17:30)开展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艺术学院各学科(专业)硕士点负责组织,学院纪检小组负责监督。
具体复试(面试)场地安排如下:
美术学 (学硕) | 5月15日 | |
广播电视 (专硕) | 5月15日 | 艺术学院三楼动画系放映室 |
美术(专硕) | 5月15日 | 艺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
艺术设计 (专硕) | 5月15日 | 艺术学院三楼311教室 |
5月13日14:30,学院管理人员和教学秘书组织复试考生进行流程演练。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标准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后我院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美术学专业(学术型)进行调剂复试,5月底开展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分数线的确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执行。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远远超过招生计划名额的,由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再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2.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学校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3.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总成绩在我校划定的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下50分以内,单科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10分以内。
4.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需进行生源调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⑴调剂到我校研究生的考生须是本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
⑵考生申请调入我校的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相同或相近。
⑶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我校的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⑷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再申请调剂复试。
⑸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四)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的资格审查须在复试中进行。学校于5月11日前在网络复试系统中导入考生名单,考生于5月12日登录系统上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通过指定系统和时间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
2.准考证。
3.政审意见表,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提供模版下载,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或所在居委会、所属派出所盖章)。
4.应届考生:①学生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届考生:①学历学位证书。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说明: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复试全程记录
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各培养单位安排专人,对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做好面试记录,保存时间为一年。
2.建立双查验、三随机、四对照工作机制
双查验: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三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对照: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3.建立远程现场监管机制
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期间的监督和巡视工作,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复试系统对全校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管。
(六)复试工作应急处置
1.考生正在面试过程中,出现因任何原因断电、断网等考试退出情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保持和考生的沟通联系。若考生尝试多次都无法进入考场,候考官可对该生开启应急考场,考官可在应急考场中面试该生。如问题仍未能解决,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及时和考生联系,开启各培养单位的备用复试平台。
2.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进入在线复试系统或考生端网络中断时,要安排专人立即联系考生了解情况,如果网络在3分钟内能够及时恢复的,考试继续进行;考生端网络超过3分钟不能及时恢复的,可安排该考生延后或改期复试,重新抽取考题,开始下一位考生复试。
3.因停电或系统原因当天未能进行正常面试的考生,应及时取得联系,为该考生再次安排复试。
(七)复试内容
艺术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即远程通过互联网视频面试,中国移动云考场网络复试平台的使用方法将另行通知。
艺术学院美术学、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复试内容如下:
1.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80%。
3.视频面试由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进行面试。考生随机抽签和抽取试题由线下完成。面试侧重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
4.面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其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同时应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
(八)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由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参加199管理类联考考生还包括政治理论考核)的面试成绩加权组成,满分为100分。
四、录取
(一)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加权分超过60(含60)分,一志愿上线考生超过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加权的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名单。
(二)调剂考生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加权分超过60(含60)分,依据专业调剂指标,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加权的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总成绩并列,位列最后几名的考生,则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例如:某专业录取名额为5名,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排名第5名的共有两名同学,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这两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两名考生均不予录取。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
2.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3.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4.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5.网络远程面试时有违规行为的。
(五)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待录取”通知,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通知)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10天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体检
2020级拟录取考生在开学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其它
(一)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协议模版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提供下载。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0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四)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五)艺术学院复试工作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七、复试录取监督与申诉
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552-3171171
研招办电话:0552-3169051
学院督查小组电话:0552-3172777
校纪委办公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学校一号行政楼三楼B316室
研招办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学校一号行政楼二楼C209室
艺术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艺术楼二楼
安徽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2020年5月12日